金陵晚报报道中介被告“乱收费”2005年初,李女士(化姓)托熟人介绍,找到了某房产中介公司。在房产经纪人的介绍下,李女士定下了位于长乐路附近的一处住宅,房款总价为52万元。见李女士购房心切,中介公司提出要付中介费7280元,李女士照办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女士听朋友说,根据规定,房屋中介费应当由买卖双方各付一半。闻言,李女士大呼被骗,“明明该两家平摊,凭什么让我一人给?”
李女士认为,中介公司的行为完全是乱收费,侵犯了她的权利。昨日,秦淮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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