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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湖南专讯3月24日上午10时20分,随着法槌重重落下,震惊全国的“平江金库被盗案”在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当了14天“富翁”的胡桂定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前日,法院披露了此案庭审过程中的细节。
2006年3月24日10时20分,胡桂定及其外甥徐迎春、外甥女徐某被押上被告席。起诉书指控,胡桂定、徐迎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金融机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经触犯了《刑法》,应以盗窃罪追究胡桂定、徐迎春的刑事责任,以窝藏罪、窝藏赃物罪追究徐某的刑事责任。
在审判过程中,胡桂定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到下午1时,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决定经过合议后择日宣布结果。
胡表示自己当了14天“富翁”却没有真正开心过,每天戴着假牙、假发,东躲西藏,提心吊胆,有钱不敢花,现在还要连累亲人、朋友,非常后悔。据主审法官介绍,因这个案子受到牵连的有40多人,都是胡桂定的同事、家人、朋友。《长沙晚报》供稿/图
案件回放经警盗走500多万
胡桂定是平江县邮政局的经济民警,负责平江县邮政储蓄所内值班和押送运钞车的工作。2005年8月20日凌晨,趁另一值班经警钟某回家之机,胡桂定将值班室摄像头罩住后,将金库内551万元现金盗走。然后胡桂定和前来接应的外甥徐迎春骑摩托车逃窜。9月2日,胡桂定在南昌被抓,当场缴获赃款4860950元、价值25万元的“现代”越野车一辆及假身份证等物。之后,徐迎春投案自首。胡桂定(左一)等在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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