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试点工作,较为有效地探索了具有浙江特色的普查模式与方法”,日前,在省、市、区三级农普办召开的试点总结会议上,作为全国试点地区之一,在余杭区开展的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试点工作得到了高度评价。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余杭区作为全国试点地区之一,于1月中旬至3月中旬在余杭镇及所属的宝塔村、义桥村,开展了国家级农普方案试点工作。
经过广大试点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试点前期准备、组织发动、社会宣传、业务培训、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划分与地图绘制、入户调查、数据质量复查与抽查、数据处理与评估、工作总结等各阶段工作任务,共对宝塔村和义桥村内1164户农户、余杭镇范围内17家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7家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以及余杭镇、义桥村、宝塔村本级进行了调查,调查数据基本反映了二村一镇的“三农”实际情况。本次试点共向国务院农普办提出问题和建议60余条,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
对在余杭区开展的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试点所取得的成绩,日前在杭州召开的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试点总结会议上,国家统计局局长、国务院农普办主任邱晓华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3月28日下午,省、市、区三级农普办在余杭镇召开了试点总结会议。会议认为,本次试点全面检验了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初步摸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办法,较为有效地探索了具有浙江特色的普查模式与方法,锻炼了一批普查骨干,为面上工作的全面实施播下了“种子”。
(通讯员陈江龙记者洪光豫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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