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工作一律不向企业收费
本网北京3月30日讯记者韩乐悟国家免检工作从未授权和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参与开展,国家免检工作一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近期出现的一些单位和个人,以帮助和代理企业申报、评选免检为名,要求企业缴费参加各种广告、宣传和展示活动的现象,今天专门作出如是声明。
声明指出,国家免检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领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企业申报,从未授权和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参与开展。国家免检工作始终坚持不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在宣贯、申报、审查、审定、颁证等免检工作各个环节,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本地企业的宣传培训活动。培训材料以《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指南》为准(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编写、中国计量出版社出版)。
声明指出,申报免检的企业,直接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政策、提交申请,不得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办。企业可在国家质检总局政府网站查询下载免检工作有关政策。2006年免检工作要求详见国家质检总局的《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家免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免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