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曾浩)一楼住户未征求楼上住户意见,就把原本住宅用途的房屋改成了酒吧,楼上住户由于不堪酒吧噪音影响,因此向本报反映。
上海路81号是一栋临街的居民楼,住户王先生昨天向本报反映说,大约在两年多前,住在该楼一楼的一户居民忽然将家里改造成了一个酒吧,每天要经营到次日凌晨一两点。
由于酒吧里音响的缘故,晚上王先生家里楼板经常感觉到微微震动,而且酒吧里出入的客人有时还比较喧哗,让他简直无法安睡。王先生称,酒吧刚开始的时候噪音还不太严重,但随着酒吧生意好起来,噪音越来越大。去年上半年,他开始向环保部门反映,先是向市环保局12369热线反映,但没见回音;随后他向鼓楼区环保局也进行了投诉,最近一次投诉则是通过市环保局的网站。“加起来起码有五六次了,但一直没有人来调查处理。”
昨天中午记者在酒吧门前看到,这家酒吧并不大,在这排临街居民楼前,几乎所有的一楼人家都改成了经营场所,但酒吧只此一个。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对可能存在噪音污染的经营场所审批有规定。
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五条则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据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有一整套的程序,如环保部门审查其地点是否适合经营、环境影响究竟有多大等,并且还要在其所在地进行公示,征求附近居民意见。但记者走访了该栋楼几家住户,他们都明确表示,当时酒吧开业未征得他们的同意。
鼓楼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以前并没有接到相关反映,因此不了解这一酒吧的噪音扰民情况,前天大队才接到市环保局12369热线转过来的这一投诉。而市环保局12369热线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第一次接到有关这一酒吧的投诉。
这个酒吧究竟有没有相关审批手续?鼓楼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查阅了该区几年来的资料,没有发现这家酒吧的报批材料。有关负责人分析说,有可能是酒吧在未做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也办到了营业执照。目前区环保监察大队已经派人去调查处理此事,将根据具体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