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商报报道3月29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公告称,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至2003年四年间违规处理不良资产272.15亿元,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
四大国有银行联手法院造假
审计署查明:工行、建行等四大国有银行多次联合地方法院伪造证明,将严重违规经营和涉嫌违法犯罪的损失转嫁给资产管理公司。 这种违规剥离累计达169.18亿元之多。
审计署报告认为,“主要责任在国有商业银行,但资产管理公司也负有收购审查把关不严的责任。”
审计还发现,地方企业通过不规范破产逃废金融债务问题严重,各有关方面不正当干预资产管理公司。如截止2003年末,湖北省475户地方企业因不规范破产,导致华融、长城、信达3家公司54.53亿元的债权总额,只受偿1803万元,受偿率仅为0.33%。
目前,相关191名责任人员已被免职、记过、警告等行政处分。
审计署在报告中还列举了查处的相关违法违规事实。关于国有银行联合地方法院造假违规转嫁损失的案例包括:如中国工商银行于2000年6月要求广东省分行等发放3.28亿元贷款,用于置换其银城、银海、万利、北疆等4家投资基金形成的损失,然后将贷款本息作为不良资产剥离给华融公司广州、沈阳和哈尔滨办事处。
有的银行将隐藏严重违规经营问题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不良贷款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以此逃避责任追究。如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枣阳支行于2000年6月,在时任行长、副行长的操纵下,与当地政府、法院联手,编制虚假的贷款资料,将不符合剥离条件的29户企业贷款本息1844万元作为呆账违规剥离。
资产公司4年违规处置272亿
审计署还通告:一些资产管理公司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致使部分资产被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
主要表现在:评估、拍卖环节管理不严,走过场,有的甚至虚假操作,故意低价处置。如2001年12月,信达公司长沙办事处在处置位于广东省南海市的130亩土地资产时,先收取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的价款,然后才进行评估、发布处置公告和举行拍卖会,而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是惟一的竞拍人。该土地基准价为每亩34万元,拍卖评估价为每亩11.63万元,而实际成交价每亩仅5万元。南海裕东龙有限公司购买上述土地后,为取得抵押贷款重新委托评估,评估价为6523万元,是拍卖评估价的4倍多、拍卖成交价的10倍多。
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以3.18亿元价格将涉及90户企业的44.75亿元债权“打包处置”给广东中鼎集团公司后,又受中鼎公司委托进行处置,并按处置所得金额的4.35%收取服务费,截止2004年4月底,已收取服务费753.5万元,该办参与人员人均分得36万元。审计抽查其中两项债权发现,当时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均以零价格出售给中鼎公司,但转手再处置时价格分别为7500万元和2700万元。
华融公司成都办事处原总经理在处置一项8730万元债权的过程中,明知该项债权已被法院拍卖并能获得3328万元拍卖款,但仍以1100万元的低价处置给私营企业,有关人员涉嫌经济犯罪。姜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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