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灵来源:
户籍地和学籍地只可选其一
本报讯(记者张灵)昨天,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区县考生中考报考办法。按照规定,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区县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
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须于5月17日前向本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申请表》。学校对申请回户籍报考学生资格认定后,于5月19日前将申请表汇总后报本区县中招办。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将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的基本信息汇总,于5月25日通过网络传送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信息。
此外,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须持本人户口簿于5月26日到户籍区县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交纳报考费,领取统一招生考试的有关材料。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的体育考试和体检工作均在学籍区县完成,体育考试成绩记入升学总分。
考试院提醒考生,选择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要充分考虑今年区县使用试卷的不同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回户籍区县报考的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