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肇庆4月5日电 4月5日,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对前日载获的一严重超载大型卧铺客车司机韦某依法做出处罚:罚款2000元,在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卡上扣6分,司机做出书面检讨和保证,司机承担乘客转运费。 同时责成车属单位派人将客车开回。
4月3日22时许,一名乘客向肇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报警,一台由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开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来宾的一辆大型卧铺客车严重超载,车号为粤S28985,要求交警查处。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睦岗中队接到110指令后,迅速在321国道肇庆城区长途客运站将该车拦停,发现该车合法载客应为40人,当天实际载客87人,超载47人。车上臭气熏天,水泄不通。经查,该车属于东莞市装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司机韦某,男,生于1971年,有正式驾驶证。自称不知道始发站给他安排了这么多乘客,但表示知错,并保证今后再不敢超载运营,愿接受肇庆市公安交警的处罚。
大部分乘客对交警及时拦停严重超载客车表示理解,也有三个脾气暴躁者向交警发火,声称延误了他们的返乡时间。交警耐心向乘客们讲解了严重超载的危害和有关处罚的法律依据,始终保持了文明热情服务,赢得了大多数乘客的赞扬。
睦岗交警中队于当晚23时30分及时联系了两辆大型客车,将所有乘客安全转运至目的地。(刘圣清 陈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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