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报讯 14岁少年小光伙同他人连续抢劫作案两起,昨日大连金州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小光小学毕业后,和外来打工仔王均(化名)、王利(化名)混到了一起。
去年5月11日10时许,王均(已判刑)、王利(已判刑)、小光在大连市一网吧附近,商量共同抢劫他人钱财。
5月13日晚9时许,三人在金州区某厂南侧,采取同样手段,对另一男子拳打脚踢,抢走人民币200余元和手机1部,赃物价值人民币400元。
不久,公安机关将三人陆续抓获。记者韩顺兆( 新商报)[编辑: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