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王勇)近几年,遍布滨城大街小巷的“快客”便利店成为犯罪分子新的抢劫目标。针对便利店24小时营业和店员多为女性的特点,他们往往选择在凌晨时分持刀作案并频频得手。最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江涛(化名)今年刚过40岁,没有固定职业。他当过工人,开过出租车,曾因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分别判处过有期徒刑。1997年出狱后,他一直未有正式工作,整天在大连的街头巷尾东游西逛,无所事事。通过踩点他发现“快客”便利店大部分没有监控装置,于是,江涛开始了他的抢劫行动。
从2004年8月起,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江涛对市内“快客”便利店实施疯狂抢劫,共作案17起,抢劫财物价值金额3.9万元。根据以上犯罪事实,大连中院判处江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