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昨日成立。据悉,其前身是厦门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
据介绍,反渎职侵权局成立后,主要职责是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据了解,渎职侵权大多属于“不落入腰包的隐性腐败”,危害严重却查处困难。2002年以来,厦门市先后查处22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其中司法人员渎职案13件13人,行政执法人员渎职案8件8人。这些渎职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300多万元。
相关材料显示,原鼓浪屿区财政局局长陈宁生(正处级),违反规定成立鼓浪屿区国债服务部,并将其交由无业人员罗春文个人承包经营,而罗打着国债服务部的旗号,非法拆借1900万元,全部拿去炒股、炒期货,造成国家财产损失900多万元;原厦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陈健平(正处级)收受贿赂后,放纵销售伪劣药品,影响极坏。
据悉,其后,厦门各区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将陆续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