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日讯今日,经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把原来由交通部门行使的老机场路公路管理行政处罚权,改由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对老机场路周边环境整治,哈市决定在老机场路零公里至太平国际机场范围内,将公路上及平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倾倒垃圾或者其他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行为等三方面违法行为纳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