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越秀区警方近日依照今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两名违法人员进行处罚。
3月24日上午7时,越秀警方接到群众投诉,在环市中路309号之一二楼的房间内有人制造噪声扰民。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在该处有一名男子正伴着室内大开的音响高声喊叫,声音相当刺耳。民警当即要求该名男子停止吵闹,将音响音量调低,但该名男子对民警的劝告置若罔闻,不予理会,并径自下楼,趁民警不备,脚踢执勤警车,致使警车部分车体被踢烂,该名男子随即被民警制服。越秀警方经过充分调查取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名男子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3月30日早上6时30分许,一名醉酒男子在小北路天秀大厦一报纸档借酒闹事,对报纸档女档主做出流氓猥亵动作,并在众目睽睽之下故意裸露身体,丑态百出,被越秀巡警当场抓获。警方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名露体男子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罗裕秋 隋大海)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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