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收了19年的管道煤气初装费,究竟属于什么性质?是否合法?初装费之外,为何又有一个安装费?其标准是否过高?为何收费没有听证……
仅初装费:至今累计超过14亿元
今年广州市“两会”召开期间,面对市人大代表朱永平“炮轰式”的质疑,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市政园林局副局长骆宁安和市煤气公司总经理程国平等7名负责人表明各自的态度———
目前,市物价局正在调研是否要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如果停止收取初装费,则可能同时提高煤气的价格。
据介绍,广州市目前管道气居民用户已经达到70万户,且以每年10多万户的速度增长。
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年底,广州市煤气公司已累计收到管道气初装费11.7亿元。据此粗略估算,仅初装费一项,至今累计超过14亿元。
广州承认:初装费是非法“集资”
广州市政协委员李伟成认为,铺设煤气管道应由政府“埋单”,政府应将主干管道铺好,而用户使用的部分管线则应交纳适当费用,但必须明确产权,即这部分管道的物权属于用户,用户有权对其进行转让或买卖。比如上海的850元初装费是较合理的。
据市物价局透露,广州的管道煤气在1987年动工,当初因为资金短缺而向新用户征收初装费作为集资款。对此,朱永平建议,政府应尽快依法取消这项费用。
其他城市:也涉嫌非法集资
其实,广州是第一个承认管道气初装费是“集资”的城市,而收煤气初装费在国内城市相当普遍。
朱永平表示,这些城市实际上也涉嫌非法集资,国内管道气用户做了“冤大头”,应引起全国关注。
“‘煤气初装费’在国家的政府定价目录里没有明确定位,只是将其归入了‘垄断性行业收费’之中。”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处长梁元斌说,收取初装费是管道燃气行业中的普遍现象,目前全国各地只要有管道气的,都有这项收费,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各地名称、标准不同,但内容实际是一致的。
目前,广州的管道气初装费收取有两种标准:楼房9层及低于9层的,每户要交3000元;10层及10层以上的,每户要收3500元。住户若需安装热水器,还要加收300元。
取消的话:煤气就提价?
对于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收费都需要进行价格听证的程序,朱永平提出:依据1997年出台的《价格法》,目前水价、电价、数字电视收费等,都有价格听证,管道气初装费为何10年来都不见听证?
梁元斌解释,管道气初装费出台时间在《价格法》实施之前,而且哪些要听证,哪些不要听证,并没有细则。至于今后还要不要收管道燃气初装费,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但可能把这笔费用打入气价成本,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就按要求听证。
声音
“霸王条款”应予取消广东省政协常委王则楚认为,公用事业的定价,不能由物价局单方面来规定。若要提价,应列入重大事项提交人大讨论。但目前,有些公用产品的提供,效率低下、供应不足,政府应该反思。如果通过提气价来“补”初装费的空当,实际上是通过对市场价格的调整,把用户资产转变成了企业资产,还属应予取消的“霸王条款”。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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