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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形似字招牌游客能和真正的“春园”(中图)区别开来吗?本报记者 张杰 摄
本报讯(记者张杰)似“春园”而非“春园”,近年来三亚冒出来十多家此类命名的海鲜店,让“春园海鲜广场”这个被网络自游人列为三亚吃海鲜首选的地方,身边多了一些“李鬼”,而此现象也着实“迷糊”了慕名来尝三亚海鲜的外来游客。不少游客呼吁,三亚海鲜排挡名称有待规范。
日前,两位来自马来西亚的媒体记者前来三亚采访,期间向记者打听三亚吃海鲜最实惠的地方,记者电话里推荐了“春园海鲜广场”,两人于是从亚龙湾打出租车前去。第二天,两位同行说是挨“宰”了,仅吃了一些普通的海鲜就花了400多块,而据记者了解,按正常消费,两人在春园的消费也就在百元左右。记者再一打听,原来他俩在出租车司机的带领下,并没能到真正的春园海鲜广场吃海鲜,而去了一个与“春园”同音的地方,那个地方不是海鲜排挡,而是一个饭店。
在三亚城市乐园前方,记者看到,一块“春园海鲜广场往前800米”的牌子高高挂着。然而,记者再往前走不到100米,便有“春回”、“春国”、“泰园”等几家海鲜店,这些店名的字形与“春园”十分类似,而三亚湾处的“春源”、“春远”等虽不同字却近音。如此这般,让人稍不留神便会以为这就是他们要去的“春园”。
据了解,春园海鲜广场2000年开业后,以薄利多销、价廉物美理念进行经营,让渔民直接供货,面对消费者挑选购买,减少了海鲜的销售渠道,大大降低海鲜价格,这种模式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在游客中口碑颇佳,目前已经成为了三亚海鲜排挡的知名品牌。
“因为有“李鬼”,春园几乎每年都会收到10多起无辜的投诉”三亚春园海鲜广场的负责人卢定华对此表示得十分无奈,他说,“不少游客在出租车司机拿了回扣的情况下,被拉去了别的店吃海鲜挨宰后,却向工商投诉我们真正的春园。”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能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然而“春园”注册的不是商标,仅仅是字号名称,因此不在商标法的保护范围内,而字号名称的保护范围只是在一个城市辖区内,即一个城市内禁止两家同一种商品冠以同样的字号名称。
对此,三亚市工商局光明工商所所长符秀松表示,由于相关规定中,还没有对个体户注册字号名称有“不可近似”的明确规定,所以无奈之下让这些近似“春园”的海鲜店继续存在着。但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工商部门要求这些海鲜店的名称要以正楷字体示人,而不能以草体混乱游客视觉。同时,为了保护“春园海鲜广场”这个品牌,工商部门将在这些近似“春园”的海鲜店营业执照期满后,禁止使用与“春园”近似的名称继续注册,避免误导消费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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