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天下午,全省公安机关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座谈会上,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黄明要求全体民警做到“五带头”,同时向全社会发出“五个倡导”。
公务员和学生闯红灯要通知单位
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出的“五倡导”,第一项就是倡导不闯红灯。 据黄厅长介绍,“当前,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抽样调查显示,全省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率分别达44.16%和36.75%,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他说,警方将用五年左右时间组织实施“江苏省道路平安畅通行动计划”,每年确定一个主题,今年首先从不闯红灯抓起:
一是以不闯红灯为主题,集中开展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活动,曝光一批闯红灯的典型案例,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不闯红灯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是依法严肃处理拒不改正、态度恶劣的违法行为人。对公务员、大中学校师生及现役军人除依法教育处罚外,抄告其所在单位配合教育。
三是对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横道、过街等待区、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调整完善。
公益自行车免费借用试点防盗车
“我们还要倡导市民不购买赃车,现在我们正在试点公益自行车免费借用来推动这项工作。”黄厅长透露,警方将在率先全面达到小康指标的昆山、张家港等县级市,开展公益自行车免费借用试点工作。对确系无主的自行车,报请地方政府批准作为公益使用,由公安机关代为管理,统一修理、统一编号、统一标识,在城区设立若干公益自行车免费借用点,群众需要应急使用自行车的,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借车手续。
其他的三个倡导则分别是,倡导文明使用110;倡导文明上网和使用手机短信,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倡导互谅互让;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执法要杜绝“执法陷阱”和开“特权车”
“我们民警执法要透明,不允许搞‘执法陷阱’。”在座谈会上,黄明厅长介绍了“五带头”的具体内容。
第一:民警要带头敬业奉献,实行24小时动态警务;
第二:带头诚实守信,实施执法阳光工程。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执法告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执法事项听证制度,在各项执法工作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在交通管理方面,设置单行线、禁行区事先要向社会公示,充分听取意见;对限速、禁行等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道路限速一般不得低于设计时速的80%,确须限速、禁行以及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的,提前设置醒目标牌明确告知,杜绝“执法陷阱”;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口头警告教育后放行;
第三是带头遵纪守法,坚决不开“特权车”。严禁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驾驶警车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警指挥手势通行。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时,严禁闯红灯、闯单行线、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逆行,在明令禁止鸣喇叭的路段、区域和时间不得鸣喇叭、警报器。
第四是带头文明礼貌,规范执法执勤用语。
最后是带头为民解忧,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