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时丽丽 赵秋实记者孙胜慧)佯称查水表骗得信任,进屋后实施抢劫阴谋。昨天,被告人郭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00元。
今年23岁的郭某,系吉林来连打工人员,自从2004年来到大连后,一直没挣到钱。
经过观察,郭某发现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小梅(化名)穿着入时,像有钱人,遂产生了抢劫的念头。2005年8月17日,郭某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捆尼龙绳。两天后,郭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尼龙绳、泳帽、手套等作案工具来到小梅家附近。小梅遛狗回家时,碰见了正在楼道里伺机作案的郭某。郭某对小梅谎称自己是查水表的,骗小梅打开房门进入室内,他佯装打开水龙头看了看,又看了看水表,随后又提出要去一趟厕所“方便”一下,小梅同意了。
在准备迈出小梅家门槛的一刹那,郭某迅速关上房门,搂住小梅的脖子,用刀抵住小梅,将其绑在了厕所里。随后,郭某抢走现金500元、储蓄卡两张,其间郭某再次来到卫生间,用刀逼问小梅储蓄卡的密码,又顺手扯下小梅脖子上的白金项链。在逃离现场前,郭某用刀割断了电话线和煤气软管,随后从银行取走3000元。
今年初,郭某被警方抓获,此时,赃款已被郭某挥霍,手机和白金项链被丢弃。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行为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和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抢劫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