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确定的环境敏感区,应加以重点保护,在其附近安置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应谨慎行事。然而,在鹤岗市却出现了这样的事情———
发射塔距教学楼不足30米
1999年5月,省环保局和省教委共同授予鹤岗市南山区××小学省级“绿色学校”称号。 如今这一光荣称号却遭到众多学生家长质疑。起因是,去年暑假,校园东南角建起一座中国移动通信的手机发射基站,数十米高的微波发射塔指向天空。该发射塔距离最近的教学楼直线距离不足30米。该校许多学生家长担心,孩子可能会受到电磁辐射的不良影响。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从反方向看,这一规定显然也意味着,在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的敏感建筑周围,安置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亦应谨慎行事。
该校是全市教学质量最好的小学之一,学生1000余人。家长们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应该说他们的担心有一定合理因素。至今没有环评报告
6日,记者来到该校校园。那座手机发射基站已经建设完成,它距学校主教学楼(三层)约100米,距副教学楼(二层建筑)直线距离不足30米。据了解,副教学楼内学前班和一年级各四个班,共有数百名学童。另外,记者还发现主教学楼楼顶一侧还有当地网通公司一座小型的小灵通手机发射基站,据了解是4年前建成的。
10余名学生家长代表介绍了有关情况。他们说,去年11月,学生家长代表就此事两次找校方交涉。校方请来鹤岗市移动通信分公司基建科负责人。据该公司基建科主任王某解释,公司有该发射装置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它即可证明该发射塔工作时对人体没有辐射。还称将尽快邀请省里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待检测合格后再投入使用。家长们注意到,该公司一直没有出示环评报告。转眼过了半年多,省里检测机构仍然没有前来检测。近一段时间有的家长听到发射塔下的机房内发出嗡嗡声响,怀疑发射塔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家长们的忧虑进一步加深。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新建或购置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据了解,该手机发射基站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应报省环保局审批。记者从鹤岗市移动通信分公司基建科主任王某那里了解到,该公司的环评报告还没有做。他称今年“五一”之前公司将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测试,测试合格后再正式运行。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根据王某介绍,该公司正在试图补办环评手续。校方说无奈
这所小学校领导介绍,起初那家公司向校方提出设站请求时声称,省里统一规定此类基站必须建在校园内,理由是校园周边有盲区,而且校园周边正在动迁,而校园相对稳定。当时校方认为学校是个单纯的教学场所,未同意那家公司请求。
后来公司请市区有关领导出面,要求校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校方只得在公司未出具环评文件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这一请求。后来公司在合同书中保证,如果该发射基站发生倒塌或者辐射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由公司方面承担全部责任。环境敏感区应重点保护
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质量控制科姜科长介绍,电磁辐射产生于广播电视、通信、高压输变线、轨道交通、科研和医疗设备运行中。科研证明,电磁辐射危害人体的机理主要是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累积效应等。三种效应均对人体机能造成有害影响。然而电磁辐射强度的定量影响,还没有官方的正式发布。据说杭州某医科大学正进行电磁辐射对人体危害的专题研究。
他说,鹤岗市移动通信分公司曾向管理站提出过检测申请。鉴于此事得到学生家长和新闻媒体的注意,管理站方面将尽快派人前往现场检测。该管理站将根据现场检测取得的参数、分析现场环境,再对照国家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得出检测结论。
姜科长介绍,学生家长担心的是电磁辐射对人体的伤害,学校是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确定的环境敏感区,应加以重点保护。
据悉,我省环保局法规处正在主持制定《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目前正处于初步立项阶段。相信今后此类信访案件将得到更快处理,辐射环境将会得到更有力的监管。(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