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假的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还附上车辆照片,寄给车主。这是目前我省新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冒牌货。截至昨日,省交警总队直属高速公路支队福州一大队收到这种假的违法通知书超过50份。
在这些假通知书上,格式没有统一,接受处理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记3分罚款600元,另一类是记3分罚款300元或者罚款700元不记分。 接受办理的人均为一名叫林镇能的人,但名称不一样,或叫代理人或叫主办人。信封上的落款和通知书上所盖的公章为“福州市公安局高速交通警察大队”,而这个单位根本不存在。
警方推测,和假通知书一起寄来的车辆照片,可能是不法分子拿着照相机在高速公路路口拍下的,再通过车牌号查到车主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知情人士说,要查到车主的资料必须到公安内部网站。对于不法分子是如何查到车主资料的,警方至今尚无法确定,案情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正版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原是以明信片的方式寄出,今年元月9日起,均改为A4纸,通知书的正面有交通违法车辆的交通技术监控照片,另一面为违法受理处的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