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21岁的未婚女王霞(化名)在医院妇检时,被大夫不小心弄破处女膜。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处女膜修复手术费36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4万元。
去年9月20日,王霞因停经4个月到医院就诊,在医生为她做妇科检查时,突然感到一阵剧痛,但她以为是正常检查,并未提出异议。
王霞认为,自己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处女膜损坏对自己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为此,王霞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处女膜修复手术费及5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处女膜修复手术费3600元、精神损失费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