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玉波)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执行,包工头郑某近日被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郑某是湖北省孝感市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的负责人,2001年到2002年,向红星等100多名农民工在郑某承包的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郑某对所欠农民工9.1万多元的工资拒不支付。
2003年9月和2004年1月,东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拍卖郑某房产追回欠款4万多元,对于剩余5万多元的欠款,郑某私自对财产进行转移,导致判决不能顺利执行。今年1月,东河区人民法院决定将郑某移送到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