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锋通讯员杨川)记者昨日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据悉,在这项规定下,建筑工程公司要领工程许可证,就得先交工资保证金。
今年国务院曾下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要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此前,西安市劳动保障部门已率先对支付保证金制度的建立展开了调研工作。此次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关人士介绍说,我省将有可能在建筑领域先试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即“一证一金”,具体就是,申领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单位每申领一项施工许可证,必须交纳相应的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用人单位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即用保证金代为支付;施工项目竣工后,若未拖欠工人工资则还本付息。对恶意拖欠工资或借口试用期不给农民工付薪的企业,将采取法律和行政的手段予以纠正。
另外,我省还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工程需对外进行劳务作业分包时,必须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接的劳务作业,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凡因施工总承包企业私自雇农民工、或劳务分包企业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给予包括降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据悉,这项规定的有关细则目前还在制定中,不日将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