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王鑫 曲艺实习记者杜雯)夫妻生下小孩后长期分居,父亲从此再没供养小孩。孩子起诉爸爸,要求抚育。近日,高新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最终判令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75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岁为止。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周某与王某结婚,一年后生下一个孩子。此后,周、王二人因为家庭纠纷长期分居,几个月大的小孩随母亲王某生活。分居时间里,周某一直没有给过小孩生活费。因此,小孩的法定代理人王某将周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3100元,其中包括奶粉费、保姆工资、房租、衣物等。
法院审理中,周某提出,他愿意承担孩子的生活费,但要求与王某各承担一半。法院认为,抚养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停止。周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抚养的合法权利。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未成年的子女都可以索要抚养费。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