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23 8:26:52 晨报讯 (孙峰首席记者王勇)儿子一家三口住进老母亲的房子,产生矛盾后,老人独自在外租房居住。起诉至法院后,因为儿子不按判决腾退房屋,昨天西岗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西岗法院执行局介绍,71岁的邹老太在西岗区香炉礁街有一套54平方米的2室住房,其子刘某则为中山区望海街一套33平方米公房的承租人。
1999年,刘某协议离婚,根据协议,望海街的房子由其前妻居住,孩子也由前妻抚养。之后,刘某将户口迁至邹老太的住处。
2001年,刘某的前妻将望海街的房子出租,然后以儿子上学方便为由,刘某一家三口住进邹老太家。去年,因为发生矛盾,邹老太一气之下搬了出去,在甘井子区辛寨子租了套房子独自居住。
去年11月,邹老太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腾退住房,法院一审判决支持邹老太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因为刘某一直拒绝履行,今年3月邹老太申请执行。之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老人同意用自己的大房子换儿子的小房子,但协议签订后,刘某仍迟迟不肯履行。
邹老太无奈再次找到法院,执行人员为此多次做刘某工作,要求其履行协议,但均无效果。西岗法院决定对此案强制执行,19日晚,执行人员将刘某司法拘留。之后于昨天上午依法进行强迁,将房内刘某的物品搬出后,把钥匙交到邹老太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