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4月25日讯今日上午,省城最大的偷逃税案件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单位安徽省饮食服务公司被指控在5年期间共偷逃国家税款2114万余元,该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陈位成及公司副经理杨兵作为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将同堂受审。
1993年底因税制改革,时任安徽省饮食服务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的刘某某(已去世)提出采取设置内外两套账的手段,隐瞒公司照相器材站销售感光材料、摄影器材等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收,直到1999年被查处。
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指控:安徽省饮食服务公司从1994年1月起,采用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设置内外两套账的手法,隐瞒销售收入,大肆偷逃国家税收。内账用于记载进货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不对外公开;外账用于记载进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用于申报纳税。自1994年至1999年5年间,该公司共偷逃增值税21149540元。(庐剑、苏艺、孔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