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五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