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下午,阜阳市民屈先生向记者反映,发生交通事故报警1个多小时后,当地事故大队及辖区民警才先后到达现场,但又都否认是其处警范围。肇事者也因此在事故发生一小时后驾车离去。昨天,记者来到阜阳市中医院看到,屈先生的爱人还处在昏迷中。 屈先生说,当天上午9时多,他爱人在颍南大道上,被一辆无牌摩托车撞倒,当场出现耳内等部位出血,附近群众立即报警。驾驶员也慌忙停下摩托车抱起伤者,将伤者送往阜阳市中医院,并在医院挂号,给伤者做CT等。当医护人员提出抓紧时间给伤者家属打电话时,驾驶员才匆忙回到事发现场,骑摩托车离开,而这时离报警已1个小时。
昨日18时许,到医院调查的事故大队民警告诉记者,事故大队接到这个从110报警台的转警在9时58分左右,而接到去事发现场指令的时间在11时多。发现不属于他们处警范围,于是进行了简单处理,以便移交给辖区警方。(本报记者王振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