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为“5·17”电信日的即将到来营造“有法必依”的法治氛围,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监管者——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强调,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要按照《电信服务规范》的要求,对包含预付费的移动通信业务和长途电话业务全面提供通信清单查询服务;用户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收费清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免费提供。 对违规行为,信息产业部将依法严肃查处(据5月7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
好一个“将依法严肃查处”!看到信息产业部似乎很大义凛然的姿态,笔者不禁满腹疑问:《电信服务规范》中既然早有“话费清单应免费提供”的明确条文,作为监管部门,对照法规严格执行即可,空口重复法规已明文规定了的东西算什么监管?从现实看,很多电信业务经营者并没有做到“免费提供话费清单”的法规要求,即时地依法惩处他们是张扬法律权威的最优途径,为何要“将”依法查处,把“执行”无限期地推到未来?如此脱离现实违规语境、空口重复已有法规条文,只会损伤法的权威,使《电信服务规范》沦为一纸软绵绵的规定。
一年前实施的《电信服务规范》对“话费清单应免费提供”早做出明文规定,可现实中这条规定并未得到执行,许多经营者以各种理由回避这一规定。比如北京网通就以设备改造难度大为由称无法为用户提供话费清单,动感地带用户的话费信息只能通过网络查询,而神州行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获得明细,如意通、UP新势力等预付费用户也被拒绝提供清单。
不提供话费清单,真的是技术原因吗?去年11月河南省质监部门的一个检测结果让我们看到了糊涂账后的黑幕:2004年该省的几大电信运营商计费话单差错率达到了12.2%,超出国家标准上千倍,一年至少多收费1亿元;另据调查,如此多的问题90%以上都是人为原因造成。多收的钱哪里去了?坊间一直有运营商内部职工的话费于无形中分摊给消费者的说法。清单中隐藏着这么多猫腻,运营商当然不愿意公布。显然,这对消费者是极不公平的,所以《电信服务规范》明确要求运营商必须根据用户的需要免费提供话费清单。
行政命令才需要不断以重复的方式来强化自身的权威,而法条是用来执行而非重复的,公布实施后就应假定每个人都已知晓,无须再单独重复申明,只有在不折不扣地执行中重申法条,才能彰显法的权威,通过“违反了承受什么后果”的现实案例进行价值重申,空口重复和强调已有法条只会损害其权威——声明“谁打我就告他”,谁真打了你而你没有告他,只是重复“谁‘再’打我就告他”,如此空口重复只能不断降低声明的效度。在许多经营者不履行法规要求的情况下,信息产业部不去依法查处违规者,而是空口重复既有的法律要求,强调“将依法严肃查处”,这实质是一种对违规者的退让、纵容和绥靖,对电信运营商的绥靖只能进一步软化《电信服务规范》。
审计法越来越强势,不是通过李金华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法条而强化,而是一次次审计报告对现实违规者的即时揭露;义务教育法越来越软弱,教育部门重申法条的次数不可谓不多,但全部是空口强调,缺乏“违法必究”的严厉执行。如此多的运营商不向用户提供话费清单,又有哪一个受到过信息产业部的“依法查处”?这个现实下,法条每被重复一次,共效度就不断减弱。
曹林,青年杂文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