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业主私自将自家窗户改建为门并开了个商店,物业公司在劝阻无效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拆除。近日,朝阳区法院受理了北京望京实业总公司诉邢某排除妨碍纠纷案。
原告起诉称,2005年7月23日,被告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居室窗户改建为门,并在拆改的门前私自搭建了两层台阶,从事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