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进“地下钱庄”劫走77万
4犯罪嫌疑人在市中院受审
晶报讯(记者吴欣)入室抢劫“地下钱庄”,将77.5万元巨款和一批财物抢走后分赃潜逃。近日,杨云峰等4名被告人因涉嫌抢劫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劫走77.5万元巨款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7月底至8月初,男子杨云峰和张海营邀集杨波、金虎与同案人齐某、“小伟”(均在逃),多次在罗湖区太白路松泉公寓某房杨云峰的暂住处,密谋抢劫作案。其间,由张海营带路前往福田南路30号附近进行踩点。
2005年8月3日上午10时许,杨云峰、张海营、杨波、金虎等6人携带钢珠枪、匕首、胶布、手套等作案工具,驾乘一辆微型面包车窜至福田南路30号住宅小区伺机抢劫,因发现有警车停在附近而未敢下手。当日下午4时许,6人又窜至该处,由张海营在车上接应,杨云峰、杨波、金虎与同案人齐某、“小伟”分别持钢珠枪、铁棒、匕首进入该小区某室,胁迫丘某等4男1女跪下,不许动,并用带来的胶带纸对丘某等人进行捆绑、贴嘴,抢得丘某等人现金人民币77.5万元、移动电话5部、金戒指1枚、手表1块,逃离现场。
随后,杨云峰、杨波、金虎与齐某、“小伟”聚集到罗湖区一夜总会房间,由杨云峰主持分赃,其中杨云峰分得赃款人民币15.5万元,杨波、金虎与齐某、“小伟”各得赃款13万元。因张海营未在场,其分得的赃款10万元先由杨云峰保管,后经金虎转交给张海营。
发案后,公安机关共追缴赃款4.33万元。
半月内4嫌犯落网
此案发生后,警方组成专案组以求尽快侦破此案。自2005年8月11日晚起,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杨云峰、杨波、金虎。根据这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经常在岗厦一带活动,曾打听到被抢房屋属“地下钱庄”,于是产生了入室抢劫的念头。得手后,将赃款瓜分后各自潜逃。
法庭上互相推诿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4被告人目无国法,结伙持械入室抢劫作案,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昨日受审的4名被告均有“前科”。如杨云峰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4年,2004年10月28日才期满释放。张海营曾因犯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被判刑4年,杨波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4年,金虎曾因犯绑架罪被判刑10年,2003年12月17日被假释。
在法庭上,4名被告基本认罪,只是对部分细节存在异议。如杨云峰称自己不是主谋,不知道抢金表等财物的事情,也没有召集人和主持分钱,是金虎和齐某主持的。杨波也称自己没有抢劫物品,并对部分抢劫金额有异议。
根据张海营的交代,一次他在打牌时听别人说被抢地点是“地下钱庄”,所以产生了“抢黑钱”的念头,并告诉了杨云峰等人,还一起去踩了点。据悉,所抢的70多万元几乎被这些人挥霍一空,如金虎交代所分的钱都被他赌光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