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主犯在逃
早报讯 5名穷凶极恶的玩命之徒,绑架一名高中生而后向其父亲勒索100万元。
日前,刘某健、黄某钦、黄某桂等3人因涉嫌绑架罪,刘某华、刘某、黄某仁等3人因涉嫌窝藏罪一同被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2005年3月初,刘某健、黄某钦、黄某桂3人与刘某棉、郑某松(均另案处理)由于手头没钱花,就试图绑架一名企业家正在念高中毕业班的儿子詹某。
2006年3月,这伙人跟踪詹某一个多月,了解詹某的租住处、手机号码及生活规律后,3月29日上午,5人租了一辆小轿车开始实施绑架活动。晚上九点多,詹某晚自习后,走在回租住处的路上。进入黑暗处时,早已跟踪在其身后的这伙绑匪没等詹某反应过来,就把其塞入了小轿车。随后,詹某被劫持到闽清坂东洪安村“寨头顶”山上,而后绑匪打电话给詹某父亲詹某发索要赎金100万元。詹某发接到绑匪电话后,立即从福州赶回闽清报警。闽清刑警大队接警后,成立专案组。
3月30日早上,詹某发在刑警人员的授意下与歹徒周旋,经讨价还价,把赎金降为60万元。中午时分,歹徒电话联系詹某发要求到福州交赎金。后歹徒又以情况不对为由,怀疑詹某发报案而拒绝交易。
当天晚上,歹徒在电话中要求詹某发单独携带60万元驾驶轿车上路。当车行至闽清县白樟镇白洋村路段时,歹徒电话要求詹某发把装有60万元赎金的袋子抛出车外。詹某发照做后,两名歹徒乘摩托车而至,捡起装有60万元的袋子后加大油门快速离去。
专案组人员尾随其后跟踪。30日晚八点半左右,专案组人员迅速出动在塔庄镇黎家村路段堵住逃窜的歹徒。黄某钦被当场抓获,歹徒刚刚到手的60万元现金也被当场缴获。但主犯刘某健跳下山崖逃走。紧接着,晚9点40分左右,闽清县公安局乘胜追击,在闽清县塔庄洪安村的“寨头顶”山上将人质詹某安全解救。
闽清县公安局在加大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追捕力度的同时,也派干警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做思想工作。2006年4月5日,黄某桂向闽清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主犯刘某健跑到同村人在福州马尾区双峰村出租房内,在此打工的刘某、刘某华、黄某仁在明知刘某健涉嫌绑架案仍为其提供财物,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福州晚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