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13起 黑夜幽灵竟是高考生
白天,他是衣着朴素、拿着书本攻读的高三补习学生;然后到了夜晚,他就像一个放出魔瓶的“幽灵”,游荡在大街小巷寻找抢劫的“猎物”。抢劫得手后,他立刻抛掉学生身份,大肆挥霍,出入星级酒店、给女朋友买高档时装……昨日,自贡荣县公安局经过长达近两年的追查,终于将在23个月时间内抢劫杀人、抢夺作案13起的犯罪嫌疑人钟某缉拿归案。 让民警惊讶地是,眼前这名想象中的穷凶极恶之徒,居然是一名即将踏入今年高考考场的在校生。
惊讶 疯狂劫匪竟是高中生
“警察叔叔,我错了,我错了……我对不起受到过我侵害的人,对不起养育我的父母,对不起亲人对我寄予的期望,希望天下所有的年轻人,一定要以我为戒!”2006年4月23日深夜,18岁青年男子钟某一口气交代了自己实施的13起抢夺、抢劫杀人案件,然后神情沮丧的向讯问他的荣县公安局副局长江崇德喃喃忏悔。
让人惊讶的是,这个警察和市民心目中的穷凶极恶之徒,居然只是一个仅18岁的某校高三补习班学生钟某。虽然钟某年纪轻轻,可他却在两年时间内先后疯狂作案13起,抢得大量财物,并将一名反抗的女受害人杀死。
作案 趁人不备抢劫夜客
今年4月23日凌晨1时许,荣县县城依旧人来人往,三轮车、的士穿梭在大街小巷,尤其烧烤、火锅夜宵摊前更是顾客满座。在学校下了自习的钟某没有回自己的租赁房,他见夜摊上的人们吃喝玩乐,而自己这个穷学生却囊中空空,心中顿生不平衡感。
当日凌晨1时许,当钟某毫无目标地转到一家名为“大毛小炒”的夜宵店前时,看到几名女顾客正吃得起劲,一个提包放在桌上。钟某看好时机,迅速靠近受害人,抓起桌上的提包飞快逃离了现场。受害人丽娜(化名)等几名姐妹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呆了,良久才想起追赶和报警。
撒饵 500元“钓”到贪婪抢匪
钟某作案后,逃离到距现场约1000米外的一巷道内,他熟练地打开提包,取出里面的几百元现金和一部小灵通等财物后,得意地回到自己的租赁房。不久,钟某刚抢来的小灵通响起来了,一次、两次……不管小灵通怎么响,钟某就是不接听。无奈之下,受害人在警察的指导下,发短信息与钟某联系,称愿意出500元取回身份证等物品。
权衡再三,经不起诱惑的钟某同意“交易”。当日中午,钟某自作聪明地到一银行储蓄点用受害人的身份证办理一个存折,然后催促受害人打款到存折。然而,这一切都被警方牢牢掌握了。
下午2时许,当钟某去银行用存折取“交易”的500元钱时,早已等候在此的民警,拨打受害人的小灵通,发现电话在钟某手中抖动起来(电话处于震动状态),当即将其抓获,从其身上搜出了受害人丽娜的身份证及存折。
交代 “心理”蜕变滋生犯罪
据钟某交代,他第一次作案是在荣县
某学校读高二时。2004年5月22日,他一个人从双古镇乘车赶到荣县县城耍。看着城里灯红酒绿,他羡慕得眼睛发红,可由于身上没有钱,于是就动了抢劫邪念。由于白天目标太显眼,他就转悠到了深夜11点多。在县城大佛桥上,他看到一名年轻女子独自行走,就跟随其走到一个小巷,冲上去抢包,可女子极力反抗。情急之下,他掏出刀子便向那女子乱刺,将对方刺死后逃走。钟某称,他当晚抢到的提包内有几十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他马上用抢来的钱上网后,第二天又将手机以200元变卖,然后若无其事到学校去读书。
自从那次作案后,钟某胆子就大了。2005年9月,他到县城一学校高中补习,就在校外租房居住。为了满足挥霍,他在县城进行了10多次抢夺作案。今年农历正月十五晚上,钟某在县城一夜摊抢得一女士的提包后,发现里面有2000多元现金,于是当夜打的到自贡住进一四星级大酒店,第二天还打电话通知住在贡井的女朋友一起到酒店吃早餐,然后还陪女朋友在市区购买了许多高档时装。 蒋兵记者罗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