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17岁少年强奸心上人获刑
本报记者邹乐通讯员汪耕云傅桂春报道 17岁少年李枫因强奸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昨天,密云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李枫的童年。
去年1月18日晚10点,李枫在曾经追求过的女孩小洁上夜班的路上,将她截住,并强行把小洁拽上了出租车,载到出租房。
“我喜欢小洁,她长得像瓷娃娃,漂亮。我想只要给了钱就可以跟她发生性关系。”接受提讯时李枫说。(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