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对《中国食品质量报》社、《中华工商时报》社、《经济日报》、《中国工业报》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汪启明、孟怀虎、卜军、陈金良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发出通报。 通报严肃指出,这几起记者涉嫌敲诈或诈骗案件,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新闻出版行业的声誉。要求各地有关管理部门和各报社针对记者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纠正,将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通报指出,以上4起报社记者站记者涉嫌敲诈或诈骗案件,有的属报社违反新闻出版的有关管理规定,向记者站下达经营任务,导致记者站记者不择手段谋取利益,并涉嫌犯罪,造成恶劣影响;有的属报社用人不当、审核不严、监管不力,导致记者站记者涉嫌犯罪。
据记者了解,目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已就相关报社和记者的违规违法问题,做出相应处理,对《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和《中华工商时报》社进行了行政处罚,撤销了其违规设立的记者站,吊销涉嫌犯罪记者的记者证。
为避免再发生此类案件,新闻出版总署在通报中要求各报社要进一步加强对报社记者站和记者队伍的管理,并对照《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关于新闻采编从业人员管理的规定(试行)》等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检查内容包括“报社是否具有健全的符合记者站管理规定的规章制度”、“报社是否具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报社是否向记者站下达报纸发行、广告等经营任务”、“报社是否存在违规或擅自设立记者站以及其他变相的分支机构”等10项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