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材料中提到地方公安机关对命案嫌疑人的询问实行了全程录音录像,我想问,哪些地方已经开展了这项工作?公安部是否有计划在全国推行全程录音的制度?
[何挺]:
随着国家司法进程的发展,我们现在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不但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采取措施同等保护。 录音录像的问题,和我们公安机关推行的大方向是一致的,也是我们今后的发展方向。因为国家很大,现在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我们的警力资源是有限的。我们的万人警力比比世界平均水平低很多,现在又是刑事案件的高发期;我们基层办案经费是很少的,有时候打个长途电话都要算计算计,所以现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还无法考虑,各地发展不平衡,但这是下一步的方向。现在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包括北京,我们都知道河南的“宋如春(音)”的案件,涉及那么多犯罪嫌疑人,主要的嫌疑人我们都是全程录音录像的,说有刑讯逼供的,我们有录音录像的材料。我们的提法是全力推动,对命案和涉黑案件全程录音录像。今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明确要求涉黑案件,主要的犯罪嫌疑人都要全程录音录像。总之,这是一个发展的方向,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实行了。越来越多的地方公安机关对命案嫌疑人的审讯实行了全程录音录像,特别是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