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一女子利用假房证巧打时间差,骗得皇姑区某房屋中介7000元租金。两年后,这个玩“空手道”的女子又一次来到受害人张某开的房屋中介欲再度行骗时,被张某一眼瞧出。经巧妙周旋,张某协同民警将女骗子抓获。
“精明”中介反被精明误
2004年3月6日,皇姑区某房屋中介所接到一姓刘的女子电话。“我急需用钱……”,在电话中,该女子称自己的房子准备长期出租,想让这家中介做代理。
房产中介张经理去女子刘某家看了房子,刘某的报价也让张经理感到满意———这个套间60多平方米,地段也不错,还有家具,但却每月只租300元钱,而当时起码能租到500元!这房主可能真不知道租房的行情。要是把这个房子自己租过来再转租出去,一定能挣不少钱!精明的张经理开始盘算着这笔好买卖。
看房后的第三天,双方就约定去中介签合同。由于张经理已经看过房子,并且看到刘女士拿来的房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是中介和刘某立即签订了租期为两年的租房合同,并按照约定付给刘某7000元的租金。欣喜若狂的张经理随后就将这套房子做重点推介,很快这间廉价的套间遇到了租者。当年4月,一对夫妻以每月550元的价格租了半年。
但仅仅半个月后,一名中年女子就找到了租房的这对夫妻,见面后还跟他们要租金。“这房子我已经出租了两个月,现在已经到期了,还租不?啥时候交房费,那姓刘的女的呢?”夫妻俩听得是一头雾水,面面相觑。待和这女子一唠,夫妻俩才明白过来———这房子被转租了,自己上当受骗了!
中介被判退费、赔钱
租房被骗,租房的夫妻俩愤怒地找到张经理。他们认为,中介没有确定房源的可靠性就草率地提供服务,应该对此事负全责,张经理必须退还200元中介费以及半年的房租费。张经理立即与“房东”刘女士联系,但此时刘女士留下的电话号码根本就无法接通,张经理这下懵了。经过调查,他才恍然大悟,那个女“房东”刘某其实是假房东,是伪造了别人的房产证和身份证登记。
面对租房者退还中介费和房租费的要求,张经理并不同意。他认为:“要是买房子,买方付手续费,中介就负责给鉴定房证,但租房子我们一般都不鉴定。查档案的费用租房的不愿意出,中介也都不愿出。租房不查档案几乎成了一种行规。”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租房的夫妻俩将中介告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张经理最终同意退还租房者中介费以及房租费。而此后,他也得出了深刻教训:在介绍房子的时候,一定认真核对房源的相关信息,确定其真实性,不仅是对租房者负责,也能避免给自己带来类似的麻烦。
张经理智擒女骗子
事情已经过去两年了,张经理的中介也已经搬迁到了皇姑区龙风宾馆附近,但这件上当受骗的事情,他却始终没有忘记。骗了自己的那个假房东,也让他一想起来就恨得咬牙切齿。时隔两年,也就是在今年的4月9日,张经理终于宣泄了心中的郁闷。
当天上午,一名女子走进了他已经搬迁了的房屋中介所。女子进门就说:“我急需用钱,套间350元!但要租长期住户。”“咦?这个声音咋那么熟悉?咋又是低价长租?”张经理不禁抬头仔细端量这女子。“啊,是她!”张经理一眼就瞧出,这就是让他恨了两年的假房东刘某。“你先把房证拿出来给我看看,我去叫我们经理。”张经理心中暗喜。他稳住假房东,扭头回里屋对母亲轻声说:“妈,赶紧报警,那个女骗子又来了!”旋即,张经理又出了屋。“经理出去了,你先坐着,我看看房证再给你登记!”张经理一边假装登记拖延骗子,一边等待民警。
几分钟后,皇姑区公安分局崇山派出所的民警赶来,将该女子抓获,并当场从她的包中搜出假房证、假身份证等证件。在派出所里,这个31岁的女子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两年前,我开始以高价短租,然后再低价长期把房子倒出去骗钱。我先偷看房主信息后,找做假证的人伪造假房证,然后再骗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凤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市民,如果有其他受骗者,请及时与警方联系。联系电话:81019111,89247012,戴警官。通讯员曲殿臣本报记者李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