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谈燕)昨天,人事部在上海举办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发展研讨会暨全国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此次研讨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研究人事争议仲裁立法中的重大问题,交流人事争议仲裁理论研究成果,开展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培训。 人事部副部长陈存根、上海市委副书记王安顺出席并讲话。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经过1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框架体系初步建立,人事争议仲裁法制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实现与司法审判制度的衔接。截至2005年底,全国建有人事争议仲裁机构2140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近70%的地市和50%的县也有了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全国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专兼职仲裁员 17000多名,累计处理人事争议案件9万多件。
陈存根在讲话中分析了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在人事制度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今后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发展思路和任务。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和谐的人事关系为目标,积极推进人事仲裁立法,完善各项制度,健全组织机构,逐步建立制度完善、机构健全、队伍优良、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仲裁工作体系,不断推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陈存根指出,当前要进一步加强对人事争议仲裁立法涉及的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推进人事争议仲裁法律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制定工作;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设,加大调解工作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的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进一步畅通人事争议的诉讼渠道。
王安顺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人事部长期以来对上海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对来沪参加会议的兄弟省市人事部门和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并在会上介绍了上海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情况。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侯建良等与会者,围绕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立法、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异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体系设计、程序公平公正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全国人事系统120多位同志参加了研讨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