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商报》报道父母遇害,欠下百万债务,年仅16岁的孤儿胡科(化名)身处困境,仍继承父亲诚信待人的原则,决定将“天价”债务承担。近日,胡科所在的学校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获悉此事后,组织全院学生展开讨论。 院方表示,将尽力帮助胡科读完大学。
父母遇害肩负巨债
2001年12月26日,正在四川省江油市第一中学读初三的胡科被告知家中出了大事,他赶回位于九岭镇的家中,才得知几小时前家里遭劫,父亲张凤斌、母亲李军兰被歹徒杀害。胡科是家中独子,父母从事个体水泥运销,由于诚信经营,资产近300万元。由于父母生前常和商业伙伴相互借用资金,父母双亡后,债务便积压下来。2002年初,江油市盛达马角水泥场等几家企业告上法院,要求胡科偿还欠债。除住房以外的其他遗产经拍卖处理后,胡科仍背着110多万元的债务。
5年替父还债30万
2002年8月份,胡科拿到了父亲生前买的意外保险补偿款10万元。这笔钱不属于遗产,法院不会强制用这笔钱还债。亲戚劝胡科把这笔钱存着上大学,但他却说,诚信很宝贵,他把那10万元钱还给了债主。5年间,他收回了父母的一些欠款,这些钱都被他还了债。迄今为止,他偿还了约30万元的债务。而他平时生活很节俭。
“不还债一辈子不安心”
胡科告诉记者:“偿还法院判决的债务是义务所在,而偿还私人未经过法院裁决的债务则是我对父亲诚信待人的继承。其实刚开始,我也犹豫过要不要还那些私人债务。2002年7月,我得知一私人债主王新(化名)家中困难后,就再没犹豫过。不还这些债,我一辈子都不安心。”近日,受胡科的感染,一场关于“诚信”的探讨在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2000余名学生中展开。“胡科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在校大学生学习。”该院副书记李卫红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