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殷文静)一对恋人在大学读书期间草率结婚,由于生活没有着落,成绩也急剧下降,婚姻关系更是难以维系。日前,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据悉,这是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全国首例双方都是在校大学生,结婚后又离婚的案件。
今年26岁的王馨妍(化名)是苏北人,现在南京某大学自动化控制系读大四。她诉称,2002年9月,她考入现在就读的这所大学后,在学校组织的一次新生聚会上,认识了与她同年考入该校法律系的新生陈子俊(化名)。陈子俊来自东北,比王馨妍大1岁。王馨妍说,新生聚会不久,陈子俊经常借故找到王馨妍,不是约吃饭,就是邀请到舞厅跳舞。时间一长,两人产生了感情。2003年,王馨妍、陈子俊利用“五一”长假,一起外出游玩,期间发生了关系。回校后,两人干脆在校外租房同居。
这年10月,刚上大二的王馨妍、陈子俊,趁新《婚姻登记条例》刚实施,通过“熟人”关系,从学校开出户口证明,偷偷跑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可结婚一年后,各种矛盾就出现了。”王馨妍说,因为没有固定收入,家里给的生活费及自己平时打工挣来的钱,付了房租后,就所剩无几。
没有固定收入,又居无定所,直接影响到了他们俩的学业。第二学年期末考试,陈子俊有1门功课补考,王馨妍则补考2门,而且都是主修课。生活、学习出现问题后,王馨妍、陈子俊开始相互埋怨。去年初,读三年级的他们在一次争吵后,各自搬回学校,开始分居。此后虽在同一校园,却很少见面。
王馨妍说,两个月后,陈子俊背着她,与校外一名大他5岁的女个体户同居,被她发觉堵在床上。在该女子的唆使下,陈子俊当场将“不识相”的王馨妍打了一顿。
去年10月,进入四年级的王馨妍以感情破裂为由,将陈子俊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离婚。后因陈子俊苦苦哀求,王馨妍无奈撤诉。王馨妍说,她撤诉后,陈子俊却并没有悔改,仍继续与这名女个体户私通,还和一些女大学生有染。
不久前,王馨妍再次将陈子俊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离婚。据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不再需要单位开证明。从这时起,就有学生偷偷到婚姻登记处领证。但那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尚未修改,其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让领证学生都很担心,甚至不敢说自己是学生。自去年9月1日教育部正式解除高校在校生“禁婚令”后,符合结婚条件的在校大学生“领证”者明显增多,登记时也不再遮遮掩掩。据栖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粗略统计,2004年,到该处登记结婚的在校生约有五六名,去年就有10名左右,今年至今已经有了3名。
据了解,南京市目前有100万在校大学生,虽然“禁婚令”已解,但并没有出现“结婚潮”。除了栖霞区外,该市其余12个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都表示,没发现在校生登记结婚的,但并不排除例外。因为,有不少年轻人登记结婚时会在职业一栏里填上“无业”二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