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本报记者 王薇 报道房贷险的第一受益人是银行,为什么要消费者买单?房贷险只保房屋的空壳子,家庭财产损失居然不赔?……房贷险曾经历了多次变革,从强制变为自愿、从趸缴变为期缴,可到目前为止,却落得宛如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房贷险曾是香饽饽
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国内房贷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每年房贷款都能达到万亿元人民币。而购房者向银行贷款的同时通常要在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房贷险的赔付率极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算得上是稳赚不赔的生意。因而一直以来,各家保险公司都在激烈争夺这一市场。”南京某保险公司相关人士称。各家保险公司纷纷给银行开出20%到40%不等的手续费和回扣费。随着市民还贷能力的提高,银行贷款利率的上调,退保成了众多贷款者避免损失的惯用手法,此时,保险公司却又面临另一个尴尬境地。由于现在购房者往往在购房三四年后就提前还清贷款,保险公司在退保时将按照未到期责任年限的保费全额退还给客户,但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和回扣却无法追回。比如,保险公司只收了1年的保费,却一次性支付给银行30年的手续费,这笔钱是无法追讨的。这笔损失,保险公司也只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
房贷险变脸也无济于事
“房贷险退保一般要交大约10%的手续费,也就是说给中介或银行的手续费要控制在15%以内,即使是退保,大致也能保证平衡,不亏损,或者是在较大的基数上减小风险。”但保险公司的一位人士认为,从整体上来说,如果面临大面积退保时,保险公司还是划不来。为此,房贷险也经历了“大变脸”。南京市银行曾与某保险公司合作,把房贷险从一次性收取保费改为分期收取,保险公司也可以分期支付银行手续费,从而降低退保带来的亏损风险。然而如此操作保险公司和银行都觉得麻烦,成本也更高。而且期缴型的房贷险是一年一缴,如果第二年贷款人违约,银行的风险较大。
房贷险投保人:不愿购买
“房贷险纯属银行和保险公司变着法子赚钱,我根本不愿意去购买。”南京市民耿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的房贷险是指一旦房子发生意外,或者购房者发生意外造成无能力还款,保险公司将代替剩余部分的还贷,但是房屋本身的主人得不到赔付。一般在房贷险合同中都有规定,“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贷款银行”,而不是购房者本人或家人。而当购房者将全部贷款还清后,受益人才是购房者本人。“贷款还完了,还要这个保险干吗?”耿女士对此很不以为然。(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