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毅王栋范磊记者鲁丹城市快报机动车违法停车该如何处罚?昨日本报刊发交管局在市区60条路段依法治理10种违法停车的消息后,不少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违法停车处罚标准、依据及如何接受处罚等。就此,记者采访了市交管局有关部门。
执法方式
据了解,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交警依法指出违法并予以口头警告,责令违法停车人立即驶离。
违法停车人拒绝立即驶离或拒不驶离,交警可现场给予处罚。
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交警采取摄录取证方式处罚,执法交警离开摄录现场前,违法停车人返回且认可违法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交警可当场处罚。
交警对违法临时停车人不在现场采取摄录取证方式处罚时,应填写《违法停车处理通知单》夹放在机动车前风挡玻璃雨刷器下,选择适当角度拍摄显示机动车牌号、已被放置《违法停车处理通知单》、违法停放地点禁停标志或能明确违法停放地点标志性物体、拍摄日期和时间等画面照片,并应及时将拍摄取证资料交交警支队保存并据此对违法停车行为人实施处罚。
交警摄录取证资料交交警支队前,违法停车行为人已到交警支队接受处罚并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可根据《违法停车处理通知单》处罚。
违法停车行为人对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交管部门应告知当事人待摄录资料录入系统后再接受违法行为处理。
处罚标准
违法停车处罚标准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法停放机动车适用非现场处罚,对司机或机动车所有人处200元罚款并记2分。
违法临时停车,司机拒不驶离,可适用现场处罚对司机处200元罚款并记2分。
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予以警告或处20元罚款。
补充说明
机动车驾驶人发现车辆被放置《违法停车处理通知单》后,如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可随时持该通知单到市区及塘沽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罚,如执法交警尚没离开现场,可要求交警当场给予处罚。
如因风吹、人为等原因造成《违法停车处理通知单》遗失,致违法行为人没有接到通知单而在媒体公告了违法车辆牌号,请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网站查询并到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罚。
违法停放车辆驾驶人对违法事实有异议,应按通知单注明的接受处罚地点查看交通违法摄录资料。非机动车驾驶人应注意违法停放地放置或张贴的提示语,携带相关证件并按注明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责任编辑:张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