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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广州东圃旭景家园的邹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节育环竟然带给她那么多的痛苦和烦恼,她认为这是广州市天河区红会医院技术不过关以及不负责任造成的,近日愤而向本报反映。记者对当事者及相关医院进行了采访,医院又另有解释。
质疑
接连两次手术失败
院方是否该补偿医药费
2004年10月,当时30岁的邹女士剖腹产子。2005年3月29日上午她到天河区红会医院做上环手术,该院妇科高医生为她做了手术。2005年11月初,邹出现呕吐、恶心等症状,经检查确认怀孕了,受孕时间两月有余。她找到红会医院,红会医院答复医院没有任何责任,要她自己处理此事。11月8日她住进天河区妇幼保健院,11月9日天河区妇幼保健院为她进行人流及取环手术。人流做了,但节育环当时却没能取出,医生建议在宫腔镜下取环。
邹女士再次找到红会医院向医院反映了节育环未能取出的情况,该院领导表示会负责取出的。2006年3月7日上午,邹在先生陪同下回到红会医院,其先生还向高医生提出,如果没有十足把握,还是在宫腔镜下取。但高医生认为不用宫腔镜也没问题,能够取出。但结果却是手术不成功,节育环没能取出。高医生当即决定把邹转到B超室,在B超下为她第二次取环。为了使B超能够清楚,邹女士被插上了尿管,注射了冷水。但第二次手术依然失败。回家后一个星期里,邹女士每次排尿都感到剧痛,后来连水都不太敢喝了。让邹女士和家人气愤的是,红会医院两次取环失败,给她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伤害,但医院方面却连一声问候也没有。邹的先生与医院医务科联系,希望医院妥善处理此事。医务科刘科长答复医院没有责任,但可以帮忙联系到市妇幼保健院用宫腔镜取环,不过费用医院不负责,要他们自理。
4月10日,邹女士再到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做B超检查,发现节育环已移位到子宫外,医生建议尽快剖腹取环,否则环还可能移动到别的位置,发生意外。于是她4月12日住进天河区妇幼保健院,4月13日进行了剖腹手术,终于取出了那个让她和家人忧心忡忡的环。
近日记者到邹女士家里采访时,邹的脸色不太好,显然还没有完全从剖腹手术中恢复过来。邹女士认为这件事红会医院应付起责任,至少要补偿医药费,她在天河区妇幼保健院住院剖腹取环花了3000多元。
回应
医院无过错不负责任
天河区红会医院的黄院长表示知道邹女士上环后怀孕的事情,他解释上环绝大部分是没有问题的,但上环也有并发症,那就是再怀孕。
红会医院医务科的刘科长告诉记者,邹去年3月在哺乳期间来医院上环,后来发现怀孕了,这是上环并发症,她当时已经向邹解释过了。邹当时表示不再相信红会医院了,就跑到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做手术。刘科长说直到现在还感到非常奇怪,为什么环没有取出,人流却做了,因为一般这两个手术是要同时进行的。刘科长认为在人流操作过程中,手术器械可能碰到节育环,造成环移位。刘科长告诉记者医院没有宫腔镜,高医生是出于好心,帮邹女士检查,发现环还在子宫里,但位置在宫角,不太好取。高医生想到病人不断来找,想试试帮她取出,这也是经过邹本人同意的,她签过同意书。第一次在治疗室取不出,第二次又把她转到B超室取,但不顺利,没有取出。高医生怀疑环已到子宫肌层里,担心发生大出血,没有取出。刘科长认为整个过程中高医生没有过错,医院不承担责任,肯定不承担费用。刘科长还告诉记者,为邹的费用问题,她还专门打电话给其所在的车陂街道管计生的干部,他们表示可以承担其费用,这件事她也打电话告诉了邹。
刘科长说,取不出环也很正常。如果邹不服,可以申请医疗鉴定。至于邹认为医院没有过问她,刘科长表示医院病人太多,如果给每个病人打电话,她就无法工作了。刘科长还向记者大吐苦水,她表示现在做医生太难了,病人动不动就要告医生。
记者随后还采访了为邹做人流手术和剖腹取环的天河区妇幼保健院,该院妇产科的刘晋英主任说,2005年11月,邹做人流手术时,医院为她做了B超,发现环已嵌入子宫肌层,当时人流顺利,但环却取不出,只能等她下一个月的月经干净后,用宫腔镜为她检查后再看情况取环。但不知为什么,她没有来。今年4月她又来医院检查,她们才知道她今年3月两次在红会医院取环失败。这次B超显示环一部分在子宫肌层,一部分在阔韧带,这说明环已经出了子宫,只能开刀取了。
进展
天河卫生局将前往调查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医政科一位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收到邹女士的投诉材料,也准备前往医院调查,要等调查核实清楚后再处理。他建议邹女士通过医疗鉴定,确定此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童学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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