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猛,盐城市滨海县人。8岁时,他为了救其他小孩而被汽车撞到脑部,后脑被放进了不锈钢板,从此他成了残疾人,可刘猛并未因此丧失志气。从2004年以来,刘猛先后无偿献血4次,共1200毫升。2006年,23岁的刘猛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为了能让儿子找到合适的姑娘,父母把儿子带到阜宁县施庄眼科医院,治疗其残疾斜视的眼睛。 由于手术后双眼都被蒙了起来,刘猛上厕所不方便,年迈的妈妈就将儿子送到厕所门口后自己回了病房,就在这时,刘猛摔倒在了医院厕所的地上,头部再次受到重创……
残疾小伙摔倒在医院厕所
昨天上午,记者接到读者报料后,立即赶往阜宁进行采访。在阜宁县人民医院2楼,记者见到了伤者刘猛的父母,此时他们正蜷缩在医院2楼的墙角,满脸悲伤的表情。据其他亲属介绍,事情发生已经有10天了,但刘猛还是处于昏迷状态,其父母只能在每天下午的3点多钟进病房探望,其他时间他们都呆在病房门口。“我的儿子刘猛左眼患斜视,为了给他找媳妇、相亲,在今年5月10日,我带他来到阜宁县施庄眼科医院看病,刘猛到门诊检查时当天值班医生说:你这个斜视眼可以矫正。于是儿子便信任了值班医生的话。”刘猛的母亲陈敬素告诉记者,儿子也把伤残情况向医生作了说明:1990年5月份,他在8岁时遭遇到了一次车祸,头脑部被车撞,粉碎性骨折,后脑部放进了不锈钢板。
随后,针对刘猛的病情,医生说:这些情况对动手术没有影响。“我儿子也听了医生的话,来到施庄眼科医院治病。5月17日,我们满怀希望来到阜宁施庄眼科医院寻医求诊,”陈敬素回忆道,“手术后儿子对我说:手术是高医生给我做的,刘必林主任站在我身边指挥,孙医生在旁边协助。”
手术后,刘猛住在了施庄眼科医院的三楼住院部,第四天,也就是5月20日,他左眼拆线,医生发现刘猛第一次手术没有成功,还有斜视的情况,并对他们母子说:“你去拿输液水,还要做第二次手术,眼睛才能矫正。”已经输了第六瓶水后,刘猛听说要做第二次手术,就要上厕所,“当时医生也没交代我任何护理知识,我就领着儿子上厕所,厕所门前的墙上没有贴任何警示标志。”陈敬素说,把儿子送到男厕所门口后,出于儿子长大了的想法,自己并没有进厕所里。
“这时我想起了病房里还有30元钱,担心被别人偷了,就返回病房,发现30元钱果真不见了踪影,当我得知钱被偷后,感到十分不安全,同时想起了儿子还在厕所,怕再有其他意外,可当我进入厕所时,我儿子已经倒在了厕所的地上,耳朵和眼睛都出了血。”陈敬素伤心道。
10天都昏迷不醒
“救命啊,快来人!”这时医务人员听到陈敬素的呼救声就赶了过来,医院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把刘猛送到了阜宁县人民医院抢救。陈敬素身上没有带更多的钱给儿子治病,她认为医院对此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二天便与家人找到了施庄眼科医院,要求施庄眼科医院支付部分医疗费用。
“当时该医院的刘必芳院长对我说:这个事故我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先打个条给我,给你们垫支3000元钱。”陈敬素告诉记者,由于自己不识字,让妹夫程岂愚打条签字。3天后,医院负责人刘必芳到县人民医院了解情况,得知儿子刘猛伤势严重,认为不是几千元能解决的事情,就对她说:“我要把这件事情跟其他人商量一下,共同来抢救孩子。”可是到现在都没有任何说法。“我们焦急万分,只好到施庄医院讨个说法。医院对我们家属说,要钱到法院去起诉,医院这里没钱。”
“我们家只是靠种田来维持生活,为了给儿子看病,已经花去两万多了,基本都是向亲戚借的,现在儿子在医院每天都要有2000多元的治疗费用,我们确实无能为力了……”陈敬素流下了无助的泪水。记者获悉,现在刘猛住在阜宁县人民医院的ICU病房,并且出现了病情加重、消化道出血的症状,肺部感染,高烧不退,昏迷不醒已达10天之久。为了给孩子看病,全家人想尽办法,东借西凑了16000多元给医院,现在家里再也拿不出钱来了,医院已经几次催款,如果再不交钱就将停止给刘猛治疗。
残疾小伙是个爱心青年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刘猛是个懂事的孩子,他在8岁时为了救另外一个小孩,自己遭遇了一次车祸,头部被车撞到,粉碎性骨折,后脑部放进了不锈钢板。可是他并没有因此丧志。他看到家里生活困难,就去踏三轮车挣钱,收费是靠别人自愿给,从不多收客人一分钱。一些老顾客看刘猛是诚实守信的人,经常找他踏车。他早出晚归,自己还舍不得吃,踏车汗流浃背,从不舍得买瓶水喝一喝,累了就在车上躺一会,饿了就买块饼啃一啃。
刘猛的一位邻居告诉记者,刘猛是个富有爱心的好青年。2004年,刘猛还主动向红十字会先后无偿献血4次,共献1200毫升。当他入院治眼睛时,他问医生献血对治眼睛有没有妨碍,医生说没问题。他听了后开心地对母亲说:“等眼睛治好后再向红十字会献血,让更多的病人得到关爱。”可现在刘猛病危倒下了,真需要人帮助他时,谁能伸出援助之手,把他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呢。
据悉,刘猛还有一个哥哥,为了给刘猛治病,哥哥前几天就出去借钱,可一直没有回来。刘猛家里十分困难,家中只有5亩地,每年收支勉强平衡,只能维持生活,房子是向亲朋好友借钱盖的,也是为了给刘猛娶媳妇盖的。为了给孩子治病,母亲陈敬素说:“为了拯救孩子,我们准备把家中唯有的房子卖掉,来救孩子的生命。”
到底谁为这起事故负责
刘猛的家属们认为,事故之所以发生,施庄眼科医院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刘猛的左眼睛动手术,院方为什么给刘猛双眼都包扎起来;厕所没有警示标志牌,在刘猛出事后的第二天,医院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补贴警示标志;医院不该将一块水泥板放在厕所里,刘猛摔倒后,后脑撞到了水泥板;最后,医生没有向刘猛家人说明应该怎么护理,这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5月30日中午时分,记者赶到施庄眼科医院进行了解,记者在该医院三楼的男厕所看到一块水泥板立在厕所的南墙边,厕所的外面都贴有注意事项:病人上厕所时,请家人陪同,小心地滑,防止摔倒。靠近厕所的7号病房一田姓病人告诉记者,5月20日上午10点钟左右,她听到刘猛在厕所方向喊救命,然后她就边喊边跑过去看个究竟,“当时,刘猛头朝南,躺在厕所的地上,医生和护士闻讯赶来都非常积极地处理、抢救伤者,并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她认为,刘猛的妈妈喜欢串门,所以对刘猛的照顾不是很妥当,此事应该跟医院没有关系。
三楼住院部的负责人刘主任说,刘猛是左眼动的手术,之所以把两只眼睛都包扎起来,是因为刘猛是治疗眼睛斜视,按照规定就应该这样做。至于家属所说的医院没有尽到提醒看护义务的说法,她表示,医院对每个家属都是给予了充分的提醒,告诉他们应该如何照顾病人。
“刘猛以前有过脑病史,他在医院的厕所摔跟头也是事实,但这起事故可以说和医院没有直接的关系,不是医疗原因造成的,医院的护理也很到位。厕所外所张贴的警示标志早就有了。”阜宁县施庄眼科医院的刘必红院长说,刘猛家属所提供的材料和事实不相符,医院都是按照规定来的,而且刘猛的母亲是刘猛的陪护,病历中都有记录。“做手术肯定要有陪护,否则医院不会给病人做手术的。”可当记者要求刘院长提供病人的病历时,对方称,这个目前不好提供,如果患者家属要求赔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律师:双方都要承担责任
江苏盐城中茵海华律师事务所的姜海生律师表示,此事可以确定双方为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刘猛就相当于是医院的消费者,而事故的发生则属于医院的违约责任。作为医疗服务合同权利义务享有者的医院,应该有告知相关护理常识的义务,患者也有医疗服务方面的知情权。“即使出事时医院厕所外有‘病人上厕所时,请家人陪同’等警示标志,但刘猛的母亲已经将其送到了厕所的门口,这可以说她已尽到了陪同的责任,履行了医院的提醒。如果都要陪护到厕所里面的话,这样的陪护未免太苛刻,如果真这样,医院是否还要在医院厕所里安排专人陪护呢?”
“作为一家专科医院,应该有完备的设施,比如,病房里应该有独立的卫生间,有专门为这些残疾的病人服务的设备以及特别提醒等等,”姜海生律师说,此外,患者自己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自己在明知看不见,却要单独如厕这是故意的行为。患者的母亲作为陪护人,也没有完全尽到看护的义务,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最后,姜律师认为,医院如果认为自己尽到了告知的义务,就应该有充足的证据来加以说明,这样的证据最好是书面的。“这样的事情,我个人认为,双方应该各打五十大板,各承担50%的责任。”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