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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篇
儿童意外伤害一半以上在校内
昨日,记者从南京市中院获悉,校园伤害事件已占南京市未成年人受意外伤害事件一半以上。孩子在学校受伤成为家长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加上如今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此类纠纷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纷纷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权利。那么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到底该负多少责任呢?昨天南京市两级法院民庭、少年庭的法官以案释法,希望能给广大家长指点一二。
涂黑板报被老师扇耳光
[案情]曹某是南京某小学学生,胡某是该校教师。2003年1月2日,胡某所在班级黑板报被曹某涂抹,胡某一气将曹某喊来责问,并用手背打了曹某二个耳光。2004年5月曹某被诊断为儿童精神分裂症,经司法鉴定,结论为曹某原患有癫痫,所患疾病与被打无因果关系,但老师的体罚对疾病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评析]身为教师的胡某对学生实施打骂行为,侵犯了曹某的身体健康权及人格尊严的权利,应当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胡某是在履行职务中的行为,故其所承担的责任应由所在的单位某小学承担。
上体育课误撞花圃致伤
[案情]2004年10月28日,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杨某上体育课时,因篮球滚入篮球架后的花圃,捡球回来途中不慎摔倒,左脸撞击在花圃矮墙的大理石台面上被切破,左门牙脱落。
[评析]学校对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学校未及时清除校园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具有过错,应承担责任。同时,杨某作为在校五年级的学生应当具有避免危险的识别能力,因自己的不小心摔倒致使损害的发生,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军训学生起纠纷被踢伤
[案情]2004年5月24日,某小学组织学生参加军训,学生潘某的裤子被粘上口香糖,遂误认为是同学芦某所为,便责骂起来,芦某当即对潘某下体踢了一脚,致使潘某生殖器裂伤。事发后,学校随即将潘某送到医院就诊。
[评析]学校在组织活动前,按规定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事后也能及时将潘某送到医院治疗,尽到了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学生芦某用脚踢潘某,其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犯他人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由于芦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相应的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练习铅球不慎击破脾脏
[案情]徐某、王某是某小学的铅球运动员,张某是一中学的学生。1999年9月20日下午,徐某、王某二人按照学校要求留在操场练习投掷铅球,二人的指导老师因开会未在现场指导训练。二人按平时的要求相向而站,在投掷训练过程中,张某路过投掷场地时,准备捡起徐某身边的铅球,徐某转头制止,此时,王某已将手中的铅球掷出,正好击中徐某的腹部,导致外伤性脾破裂。
[评析]学校有义务为学生在校学习提供安全可靠的教学环境,王某虽是徐某受伤的直接行为人,但其过错行为的发生是在学校组织的训练中因学校日常的错误训练方式所致,其致伤他人的民事责任应由学校承担。张某非该校的学生进入该校训练场地,且在徐某与王某训练时捡拾铅球,分散了徐某的注意力,应承担次要责任。
踢球时不慎弄断同伴腿
[案情]王某、顾某是南京市下关区某小学六年级二班的学生,2004年10月22日上午第三节课间休息时,王某与同学们踢自制的纸球,顾某坚持要参加,并要求当守门员。当王某带球射门时,顾某迎着球扑了过去,正好与王某撞在了一起,双方都摔在了地上,顾某先准备爬起来,哪知站立不稳,又跌倒在地上,屁股正坐在也准备起身的王某右腿上,王某当时疼痛难忍,同学们赶紧把老师从办公室喊来,老师赶来后当即把王某送到了医院,经医院诊断王某为右股骨下端粉碎性骨折。
[评析]王某和顾某都是在校六年级的学生,作为常识,对在课间玩纸球游戏的危险性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故对损害结果的产生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但学校没有遵守其自己制定的《护导教师岗位职责》及时制止学生危险的游戏活动,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六类常见伤害如何处理
违反校规校纪致人身损害
如果学校制定了合理、明确的规章制度,学校一般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学校教职员工明知存在某种危险,而没有特别注意,学校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体育、实验课发生事故
如系器材放置不当,竞赛选手搭配不当,诱导学生从事其身心没有准备的活动,或在险象环生场合布置几种不同的体育活动,导致学生人身损害,则应由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学生未按教师指导行事,造成人身伤害的,则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自行到校或滞留发生事故
未经学校同意,学生自行到校或放学后滞留学校导致发生非学校原因的人身损害,学校一般不应承担责任。如经学校同意或默认的,一旦发生人身损害,学校应根据其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校外第三人致学生损害
如在校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损害是由校外第三人造成的,只要学生仍处于学校监管之下,在责任承担上,应根据学校有无过错来确定其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学生校外发生人身损害
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的,学校一般不应当承担责任;因学校提前放学,导致学生在校外发生人身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的,学校应负担的照管职责的标准也相应不同。
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身亡
判断学校对学生自杀事件是否负有责任,需要分析导致学生自杀的原因,看学校对学生的自杀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心理篇
两个妈妈都不懂我的心叛逆少年向“法官妈妈”倾诉心事
“孩子,你在这里还好吗?”被称为“法官妈妈”的玄武区法院少年庭庭长王萍,昨日来到玄武区看守所,看望一直令她牵挂的服刑少年军军(化名)。这个曾经亲妈不愿管,养母又管不了的17岁少年,见到“法官妈妈”时笑得极为亲近。
两个家难留叛逆少年心
“我妈前几天从徐州来看我,想给我400元钱,可管教只让拿300。”见到王萍,军军毫不设防地撒着娇。“你妈这么远来看你,你向她要钱干什么?我跟你妈说,以后不要再给你钱了。”王萍跟军军的对话口气,俨然一副母亲的样子。其实,若不是审理军军盗窃案,王萍与军军及他的家人根本素不相识。
只有小学文化的军军出生才几天,就被养父母领养了。3个女儿均已成家的养父母,对军军极为娇惯,直到12岁军军都被养父母搂在怀里睡觉。由于工作繁忙,养父母很少与军军交流,但对军军花钱却尽量满足。有了钱,军军就成天泡在网吧里,根本无心学习。看到军军成绩下降,养父母开始限制军军用钱。此时军军意外知道了自己被抱养的身世,独自跑去找亲生父母。回到经济条件差很多的亲生父母家,大手大脚惯了的军军一时无法适应。加上多年不和亲生父母交流,叛逆的军军再次选择了离家出走。
审完案难忘受刑倔少年
去年6月,军军回到养父母身边,但此时他已经养成了盗窃的恶习。养父母发现,工厂员工的工资发下来后,无缘无故就变少了。随后,养父母将员工工资打入银行卡内。他们没想到的是,军军竟追到银行里去偷钱。
今年初,王萍在审理军军盗窃一案时,通知军军的生父母到法院来,但军军的亲生父母却无论如何不愿来。得知军军与养父母生活时,又打电话给军军的养父,被军军伤透心的养父也不愿到庭。王萍又几度周折,找到军军的养母。一心想挽救军军的养母背着养父,从徐州赶赴南京出庭。
今年4月,军军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但审完案子的王萍却无法忘记庭审时,有两个妈妈却不愿与母亲说话的军军。军军私下向王萍表示,他有两个生他养他的妈妈,但她们都无法真正与他沟通。
法官妈妈让他敞开心扉
军军进入看守所服刑后,王萍一直牵挂着军军。“军军,你出去后想干什么?”听到王萍的问话,军军说:“我妈想让我跟爸爸学习手艺,但我自己想学电脑。”“学什么都可以,就是别再学坏了,听到了吗?”王萍劝导着军军,军军听话地点点头。
会见时间很快过去,军军恋恋不舍地挥手与王萍告别。“现在的家长啊,教育孩子前一定要有耐心。”走出看守所,王萍感慨地说,“军军虽然有两个妈妈,但都管不了他,我要是不管,孩子再学坏,可毁了他一生呀。”
公益篇
科技场馆大多静悄悄
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南京市各科技场馆给孩子们准备了哪些节日礼物?
中山植物园六一节将有优惠。据介绍,儿童节期间该园将把原来1.30米以下免票的标准放宽到1.40米以下少儿免票。带孩子游园的家长可凭上周发放的优惠券享受5元优惠。
南京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明天起连续四天,对中小学生实行凭票入园后免费观看4D电影的优惠,原来的票价不变。
南京古生物博物馆明天将接待团体参观,由于现在各学校已预订完毕,为控制人流量,明天不会接待散客参观。而该馆周一到周五一般都只接待团体预约参观,家长如带孩子前往,要选在双休日,票价仍为成人20元/人,学生半价。
位于中山陵水榭旁的南京地震博物馆,由于科普周开放刚刚结束,六一节不会推出特别的活动,届时展馆正常开放。
其他一些科技场馆由于改建等原因,今年六一无法与儿童见面。记者从省科学宫获悉,由于十运会时作为电视转播新闻中心,至今该馆仍在进行整修恢复。位于珠江路的南京地质博物馆,于去年4月份正式宣布闭馆维修,目前该馆尚在进行修缮。
记者从几家展馆获悉,根据几家展馆的粗略统计,此前的科普周一些小型展馆门庭冷落,参观量在1000多人,且以团体参观为主。而今年儿童节是周四,大多数学校不会全天放假,所以他们也就没有特别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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