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 王薇 报道
随着7月1日的临近,强制三责险也将撩开神秘的面纱。在此之前,业界不停地传出强制三责险的限额、费率等与车主息息相关的信息,着实让车主们心惊肉跳了一把。对于“1800元保5.2万元”的传闻,中国保监会更是给出了信息不实的回应。 日前,中国保监会召开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征求意见会,与会代表提出了低限额、给保险公司提供财税支持、使用通俗保单等建议。
眼下,离“大限”仅剩30多天,强制三责险制度很快就将破壳而出。强制三责险制度是我国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与消费者熟悉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本质的不同。强制三责险之所以难出台,就是费率和责任限额的困扰。据了解,在意见征求会上,强制三责险的基础费率即价格问题和责任限额即赔偿问题成为与会代表讨论的焦点。
“限额不能定太高,能提供基本保障,满足基本需求即可,否则相应的费率也会随之抬高,消费者承受不起!”与会代表们指出,强制三责险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选择,因此在制定责任限额、基础费率,以及具体的费率浮动机制时要考虑我国实际情况,由于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对一些贫困地区,应考虑其实施的条件,把握好时机;同时,代表们还指出,由于强制保险不允许保险公司进行风险选择,即不得拒绝承保包括对高风险车辆,且在经营上实行不盈不亏原则,带有很强的公益性,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对其应有别于商业险种,对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给予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另外,代表们还提出“交强险”保单条款应力求通俗、简明等。
业内人士指出,“交强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选择,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类似我国同时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先例。因此,在制定责任限额、基础费率及具体的费率浮动机制时,既要注意借鉴国际经验,又要充分考虑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率、国民人均收入水平、社会诚信水平等现实情况,切实为消费者提供最好的保障。
(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