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率低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司法的一大“痼疾”。来自基层法院的数据显示,一些地方证人出庭的比例尚不足1%。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对于证人是否出庭作证却没有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高憬宏认为,刑诉法未规定强制证人出庭,有一定原因。中国太大,要求所有证人都出庭并不现实。一些案件的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并无分歧,证人没有出庭的必要。一些证人则受身体状况等自身因素所限,无法出庭。但司法实践中,一些本应到庭的证人也借故不到,使得法庭无法对证人证言严格质证,进而影响司法公正。
高憬宏说,为了解决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问题,我国应加快制定刑事证据规则,确立直接言词原则,要求证人出庭。同时,还应修改相关立法,建立与直接言词原则相应的配套制度,包括对证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保护、对证人作证进行经济补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