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即日起,部分来黄山市的投资者将获得该市发放的“绿卡”,并可在一定限度内享受交通违章免罚、车辆过境免费以及免除路检等优惠待遇。但黄山市的这项政策刚出台即招来非议:很多本地企业希望政府能对“本地和尚”与“外来和尚”一视同仁;法律界人士则称这种“优待政策”无法律依据。 根据黄山市的这项政策,年纳税50万元以上或年自营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实际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社会事业单位可在黄山市享受“绿卡”优待。据悉,获卡企业到该市及区县的机关各窗口办证办事可以优先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除法律规定外,不得擅自查封、扣押、冻结持卡企业的财产及账目资金;不准擅自停水停电,不准擅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或停产停业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持卡企业申报投资项目时可要求招商等部门陪同办理;各类确需的检查评比验收事前要报请同级政府同意。此外,持卡投资者的子女在市内公办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时,将得到优先安排并减半收取相关费用;持卡人患病住院、办理边防证等皆可享受优惠。上海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黄山店负责人告诉记者,黄山市的“绿卡”政策能改善投资环境。接受采访的一些外来投资商称,最令他们满意的是对相关部门检查评比作出的约束性规定,这样可以给他们省很多时间和精力。对于交通违章“前两次免于处罚”的规定,大多数外来投资者反应平静。黄山市本地的投资者吴先生认为,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在黄山投资办企业都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因此,仅给外来投资者以优待不公平。因此,政府优化投资环境应该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提升机关效能、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入手,而不是简单地出台一个“优惠政策”。黄山市一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认为,持“绿卡”的外来投资者,前两次交通违章可免罚等规定并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能因为他们是外来投资者就可以区别对待。
(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