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球骨折难回课堂
校方:要想返校须写“保证” 家长:欲用诉讼解决争端
毕业时间越来越近,但在校意外受伤的省建五公司天水子弟小学六年级学生小强(化名)在家闷闷不乐,他很着急,想尽快回校完成学业,却因受伤后遗留问题没有解决,校方要求小强的家长必须写一份“小强以后在校再次受伤和校方无关”的保证书,方允许小强重回课堂。 校方为什么要这样做?记者接到小强家长的反映后,于6月6日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学生在校意外受伤
6月6日,记者来到小强家,看到他正在写作业。他说,出院已两个多月,一名高中生和一名同级学生一直利用课余时间帮他补课。记者看到他的左胳膊上有两道明显的伤痕。小强的母亲李女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17日下午4时许,小强在课外活动时和同学打篮球,不慎被撞倒,致左胳膊小手臂两根骨头严重骨折。事发后,小强在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钢板固定术,治疗了11天尚未拆线就出院了。
李女士说,她家在东北。因小强的奶奶在天水,她和丈夫在2004年从东北来到天水,做小本生意维持生计,小强则在省建五公司天水子弟小学上学。小强受伤后,上万元的医药费压得家人喘不过气来,但当时将孩子撞倒的那名同学和学校都没承担医药费。
责任不清难获赔偿
省建五公司天水子弟小学的张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11月,小强在家骑自行车时将左胳膊摔伤,伤好回校上课后,学校怕出意外,让他暂时不要参加剧烈运动,谁知今年3月17日,他和同学打篮球时被撞,受过伤的胳膊发生骨折,伤势更为严重。事发后,张校长和班主任连夜到一家私人医院看望小强,次日又陪小强的母亲到其他医院找医生,希望尽快治好摔伤,不要留下后遗症,并说至于谁该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等孩子伤好后再说。但当张校长再次去医院时,小强的家长拦住她,让她拿出两三千元医药费,因责任认定不清楚,她拒绝了,至今仍不清楚学校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先写“保证”
后回课堂
事发至今已近3个月,小强还在家里呆着,小学即将毕业,最后的冲刺阶段至关重要,但他只能靠别人课外辅导学习,心里着急却又无可奈何。
李女士说,小强受伤后,为了区分责任,她请了律师,迫不得已时她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对于小强重返课堂之事,律师上个月曾与校方商谈过,校方当时说,只要家长写一份保证书,上面写明“孩子此后在校发生类似的事,再不要找学校的麻烦”之类的话,小强就可回校上课。李女士认为,小强作为适龄儿童,在校接受教育是他的权利,而不应该带有任何附加条件,学校的这一要求她无法接受。
欲用诉讼解决争端
省建五公司天水子弟小学的张校长就此事对记者说,包括她本人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把小强拒之门外的意思,也没有人说过不让小强回校上课的话。至于让家长写“保证”,学校也是从小强的实际情况考虑的。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小强伤得那么重,现在休息还不满3个月,伤势尚未完全愈合,按常理应继续在家休息,但现在他面临毕业考试,功课很紧,正是基于此,学校才决定让其家长写份保证书。张校长说,学校共有200多名学生,活动场地不大,学生在活动过程中互相碰撞司空见惯,身体好的孩子无所谓,像小强这样体质不太好的学生根本不适宜在校做剧烈运动。
谈起赔偿问题,张校长说,撞人的学生家长是农民工,家庭困难,但她听说事发后小强的父母根本没找过对方。现在,如果小强的父母要通过法律解决此事,校方只能等待法律的裁决。
本报记者 王兰芳 摄影报道
《兰州晨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