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为确保“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使整治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贵阳市于昨日通过了《“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将于6月15日正式开始实施。
据悉,办法明确了全市10个区(市、县)及高新区、金阳新区、高速公路、旅游景区、窗口部位等为督查考核范围。 并采取月查通报、季评挂牌和年度总评奖罚的考核方式。办法将严格执行“三令”制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不同情况分别下发《整改令》、《督办令》、《告戒令》督促整改。
此外,该办法还明确了奖惩制度,将督查考核结果与奖罚挂钩。如责任单位获一次“流动红旗”奖1万元;年终总评定成绩在90分以上获“先进”部门,各区(市、县)奖励4万元,对县级以上市直单位奖励2万元。
同时,责任单位被挂一次“黄牌”要处罚1万元,责任单位一年内累计被下《告戒令》三次以上,年终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下,要处罚2万元。据悉,考评及奖惩结果将定期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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