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基本解决家庭“零就业”问题
本报讯 (记者 李艳实习生王璐)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启动“零就业”家庭再就业援助活动,三年内将基本解决近3万户“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对于以后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将及时纳入长效帮扶机制。
据调查,截至去年年底,全省“零就业”家庭达到27377户,劳动适龄人员52876户,家庭年人均收入仅1200余元。为妥善解决好“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决定启动“零就业”家庭再就业援助活动。
按照省政府文件的规定,接受援助的“零就业”家庭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城镇户籍;二是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下岗或失业状态;三是具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已退休、退养人员,在校学生,以及一年内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的人员不在此范围)。活动中,将采取以下主要援助措施。一是对“零就业”家庭长期下岗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各项就业再就业补贴等政策扶持;二是加强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的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为其实现就业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各地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零就业”家庭援助对象,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四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民政部门要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 |